自然资源部发布光伏用地等新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量:1424 来源:工银投行 作者:高级分析师 胡辰
近日,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制定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3项行业标准,目前处于公示阶段,标准详细规定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的总体指标、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及场内道路用地指标。
 
【点评】标准指出,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分别计算。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分别计算用地规模,再累计得出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总面积应符合各地形区用地总体指标之和的规定。在用地原则方面:一是要求保护耕地原则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应体现科学、合理的用地原则,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荒地、未利用地,少占或不占用耕地、林地,并尽量避开特殊保护区域。二是节约用地原则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在满足安全运行、方便管理等条件下,综合考虑光能利用、土地集约、工程投资、环境保护等,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优化站区总平面设计,紧凑布局,减少用地面积。三是统筹用地原则分期建设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征用。近期建设用地宜尽量集中,远期建设用地宜预留在站区扩建端侧。施工期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既有道路,或与运行期检修道路相结合。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尽可能利用原有的场地,减少新占用土地。总体上,今后的光伏电站用地延续了既往的不占耕地林地农用地标准,尽可能使用沙漠、荒地等资源。目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制定实施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规划总规模约4.5亿千瓦,第一批9500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印发第二批项目清单并抓紧推进前期工作,同时组织谋划第三批基地项目。此外,标准的出台也为以光伏电站为底层资产的公募REITs扫清制度障碍,可以预见的是,“尽可能利用荒地、未利用地,少占或不占用耕地、林地,并尽量避开特殊保护区域”的光伏电站公募REITs将更快通过监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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