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GW光伏项目被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量:1155 来源:光伏們
中国环境报报道,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汤宛峰带领督导调研组赴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柴旦行委、德令哈市,督导调研有关化工企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及信访举报问题整改等工作。
 
在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100万千瓦光伏项目现场,汤宛峰深入施工场地,了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汤宛峰指出,保护好青海的生态环境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责任,国有企业更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当表率、作示范,体现国企的责任和担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6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青海省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重点流域保护修复、河湖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在Ⅱ类及以上。制定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等行动方案及规划,清洁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9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6%。
 
督察指出,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与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还存在差距。
 
草原生态保护不力。果洛、黄南、海北等州天然草原超载问题突出。全省草畜平衡区与应禁牧的自然保护区、重度退化草原重叠面积分别达到3914万亩、1031万亩。黑土滩修复方案制定不科学,部分草原改良地块不具备修复条件;一些项目未按规范设置验收样方,省州联合验收时仅简单查看就通过验收;一些地方对后期管护不重视,草原修复成果维持不到两年就回归旧状。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迟缓,64座列入“退出类”的小水电站中23座未完成退出方案。多个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的小水电站,未经专题论证即列为“整改类”予以保留。
 
草地和沙化土地被违规开垦。海西州德令哈市多个土地整治项目违法开垦天然牧草地近1.7万亩,当地还违规出具天然牧草地为荒漠化草场的虚假证明。大柴旦行委实施的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在极重度沙化土地上开垦耕地,其中马海片区5000亩土地无法通过验收。
 
能耗强度控制不力,2021年至2022年能耗强度累计上升6.2%,2023年上半年同比上升1.4%。全省27家铁合金企业和12家水泥企业中,分别有16家和4家未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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